关于低压熔断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要
栏目:企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8-12-02 20:53
低压熔断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的标准GB 13539.1-2015《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已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实施;GB/T 13539.2-2015《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

低压熔断器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的标准GB 13539.1-2015《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已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实施;GB/T 13539.2-2015《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K》已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2016年4月1日实施;GB/T 13539.4-2016《低压熔断器 第四部分: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已于2016年4月25日发布,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上三个标准简称“新版标准”)。将分别替代GB 13539.1-2008,GB/T 13539.2-2008和GB/T 13539.4-2009(以上三个标准简称“旧版标准”)。现将低压熔断器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即日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需要时应送样进行型式试验,并完成按照新版标准的确认,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符合GB 13539.1-2015《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10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8年1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对于符合GB 13539.1-2015《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和GB/T 13539.2-2015《低压熔断器 第2部分:专职人员使用的熔断器的补充要求(主要用于工业的熔断器)标准化熔断器系统示例A至K》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4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7年7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2016年4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对于符合GB 13539.1-2015《低压熔断器 第1部分:基本要求》和GB/T 13539.4-2016《低压熔断器 第四部分:半导体设备保护用熔断体的补充要求》的获证产品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17年11月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8年2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对于2016年11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三、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